由於昨天4.14台北港活動時,仍有釣友進入破口禁區作釣,如果被港警先查到,
可能影響下個月的活動申請。
另外,部分證件還没領到或辦妥的釣友,出港時,港警要求驗證件,竟然可以說"證件發便當時,被收回"。因此,以後的活動,增加二項約定:
第1,凡是證件還没有領到的,一律不接受報名。
第2,凡會內安管發現有人進入禁區作釣,不論是否為會員(或自己進入),一律先報港警。
釣具店申請證件截止日為:4月30日止。
4月以後,辦理證件,一律函寄"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2段72巷6弄4號"申請,完成後,
即可以報名。
以上新規則,請多配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