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阿德 於 2011-1-16 15:37 編輯
這個問題因該是老問題嚕.......
標準為何要訂30公分?????
那依這種標準.上個月釣的厚殼仔(5支1台斤)不就全部要放生?3個人就釣約50公斤
魚資源越來越少.問題很多.如..環境汙染.捕魚技術提升.等等等
我個人抓魚的標準.【釣起來的魚.抓回家會煮來吃嗎?】
不吃就放掉.
當然你的本意是很好的.不過要大家【遵守】.這好像用詞不太恰當
用建議或許比較好.不然您可以去選立法委員.到時後法案通過.就可用遵守
是不是.不遵守的.就是沒品的.無格調的釣魚人
【關於魚的大小.以下為個人看法】
30公分的烏格.我會看當天釣的數量.如果釣的不多.又想吃魚.我還是會抓回去煮
相反的.如果釣的多.不要說30公分以下.放生
留幾隻大隻的吃.其他(超過30公分)放生.有啥關西 |